2008年5月2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家门口可戒毒
蒋友亲 摄

  台州市路桥区是我省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,吸毒人员可以在“家门口”接受戒毒。图为路桥金清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的禁毒义工与村干部一起家访。